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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不妨将她娶了去 (第4/5页)
进我陆家成为当家主母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,更别说不能再纳妾之事了。难不成,你想我骗了她,到了陆家再告诉她真相?更何况,你那王府无她立足之地,你觉得我陆家又是好相与之地吗?” 王家重权,商家重利,偏偏这人世间最是诱人的,就是那权利二字。心思简单又有些许顽固,没有任何背景的灵玉不管是进入王府还是陆家,只怕都没有什么好日子。 沉默了好一会儿,陆庭威轻叹了一口气:“这间的事了了后,我去碧水坞包下她半年时间,这半年过后,如果你还不能说得拉莫尔放弃的话,也别怪华丽丽的我无义了!”陆家钱多,但要如此明目张胆的包下一个清倌半年,也算是极致了:“还好可以跟外界传言说是这次灵玉在刺杀中救了我一命,我找金老板赎人不成,便包下她半年,让她可以安心静养,这理由也说得过去!” 二万黄金半个月,如果按这个标价,要包下灵玉这半年最少得二十四万两黄金,能拿出这笔钱的,也只有陆庭威了,换成是亚狄都做不到。 有了陆庭威这样的缓冲时间,亚狄也稍松了一口气:“只要陆公子肯垂青灵玉,哪怕您不把她收入房中,有求于陆家的六哥想必也不敢动灵玉了!这里,亚狄先谢过陆公子了。” “不用!只是你们与我的约定也要谨记了,北狄的事情没了之前,不许再到大唐来。每次一打战就害我少赚很多钱。”说到这里,陆庭威突然浅笑一声:“又或者,以后我陆家商行的生意,就算是你们北狄人见了也不许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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