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漫画家攻略_第374章 签订合同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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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374章 签订合同 (第1/4页)

    合同,向来是非常难拟定。尤其,在设定在核心利益上,两家杂志社互不退让,最终,作品交换的模式,没有成型。

    不过,考虑到玉川遥要在华夏创作,编辑也由《ic future》提供,因此,《game》这部漫画属于在两部杂志同步首发,《ic future》支付玉川遥稿费和版税,买断《game》在华夏的漫画版权。

    《少年leap》想要如法炮制,却被《ic future》拒绝。

    《钢炼》属于后续会溢价的作品,《ic future》根本不会考虑出售《钢炼》,言外之意,就算亏在手里,《ic future》也认了。

    在合同上签字之后,预示着华夏和11区最大的两家漫画杂志,展开了合作。

    “我们也有一个条件,由于沈老师和玉川老师都不在11区,我们要求,他们必须提前三周提交原稿,我们可以安排版面。”村上提议道。

    尚浩志应允了下来。

    这次的合作,双方都比较满意。

    《少年leap》尽管出售了《game》的版权,但他们也并不吃亏。

    《game》的价格参考了《灌篮》,单话的收益比《灌篮》多了10%。

    这是玉川遥跨类型之作,失败的风险很大。因此,这部漫画在华夏的收益,很大概率无法超过《灌篮》,对他们而言,这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买卖。

    同时,对《ic future》也能接受。

    通过设定和name,他们不难判断,《game》有潜力成为大卖之作,但需要仔细打磨,所以,编辑的选择格外重要,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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