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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02 (第3/4页)
所以阿斯蒙蒂斯发育不全,身体构造也古怪得很。现在的他既不算人,也不算龙,只能是介乎二者之间的,某种不完全体。 也难怪那么多人管它叫野兽,它现在可不正是一只长相丑陋的怪兽。可是野狼却非常奇怪地不觉得害怕,反而心疼不已。阿斯蒙蒂斯浑身遍布银色鳞片,但那一片漂亮的银色,却布满了箭伤刀伤擦伤,划痕红斑淤青到处都有,看得他鼻子一酸。 更糟糕的是,他的翅膀被贯穿而过,几个铁环穿过他的羽翼,将他的翅骨高高挂起。 而最刺眼的,还是笔直插在他后背上的三根长箭。箭矢几乎整个儿刺进他的身体,只剩一小截尾部在外,雪白的鹅毛已经被血浸染。 野狼认识这三根箭矢。 它们是都城守卫队的队长,奈登斯堪·韦恩的箭。 即使时隔数日,可是当野狼回忆起保罗死时,隔着百米距离呼啸而至的那两箭,依旧心有余悸。 那是隔着数百米距离也能置人于死地的危险之物,但阿斯蒙蒂斯竟然不但中箭,而且一连三根,一根比一根扎得深,一根比一根扎得狠。这大概就是最后将它制服的致命一击吧。 野狼的心头油然升起对奈登斯堪的愤怒,以及自己竟然没能保护好阿斯蒙蒂斯的无力。但是,阿斯蒙蒂斯怎么突然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了?老天,在他不知道的时间里,究竟发生了什么。阿斯蒙蒂斯,噢,阿斯蒙蒂斯…… 野狼的脑子乱糟糟的,他觉得自己似乎想了很多很多的东西,但又好像脑海里一片空白;他觉得一个世纪的时间过去了,但事实上,从守卫到底到现在,连三分钟的时间都没有。 然后理智重新占据了野狼的脑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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