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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22 (第1/4页)
彻不堪入目的黑爪子,要不店老板非得抄鸡毛掸子不可。 “你衣服怎么这么脏?” “哦,我刚刚打了篮球。”小麦卷冲他咧嘴笑。 安嘉冕上下打量他:“篮球呢。” 沈彻才“啊”的一声急急忙忙奔出书店。 安嘉冕看着被落在书架下的书包,只得提起来,拍干净上面的灰,先带回家。 第一次沈彻倒是自个儿找回了篮球,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,因为篮球是忘在公园的篮球场的,等他们过去找的时候,早就不知道被谁带走了。 安嘉冕看少年垂头丧气的身影,拍了拍他脑袋:“再买一只就是了。” 卷毛大狗耷拉着狗耳朵:“那是我人生第一只篮球。” 卧槽你还挺文艺的。安嘉冕心里嗤一声,那能怪谁,怪你自己是个败家子。 五天后他还是把那颗篮球给败家子找回来了。沈败家子看他那个眼神那叫一个崇拜得无以复加。 “怎么找到的?!” 他给自己倒了杯水,喝了一口,滴水不漏地道:“我路过公园,看见管理员挂了失物招领,就去问了一下,果然有你丢的那颗球。” “哇靠!那也得你眼神好才行啊!”沈彻大力拍他手臂。 这跟眼神好有一毛钱关系,安嘉冕心里翻了个白眼,不过沈彻就是这德性,崇拜你的时候你就是放个屁他也觉得是香奈儿牌的。 其实后来想想,他找那群年轻人出三百块把球买回来还挺不划算的,买个新的也要不了那么多。再说,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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