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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64 意志 (第4/6页)
活——虽然许多人都没什么好下场,但这不妨碍他向往。 等回到家,那些存在于他脑中的奶与蜜、黄金与美人,全都被一层黑暗笼罩。 他是个天生的懒鬼,总是千方百计地偷懒,他喜欢也善于发现那些令人轻松的捷径。 他早就看透了,他们这样的人每天起早贪黑,干活干到腰再也直不起来,就算像老鼠一样生一窝孩子全家一起辛苦干活,也只会一日日穷下去。 曾经他也热衷于听致富故事(他尤其喜欢一个冒险家在印度和野人搏斗,然后意外发现大笔宝藏,还和当地部落首领的女儿们厮混了三天三夜,最后买下一个种植园并娶了一个当地女贵族为妻的故事——事实上,哈德森不知道,这明显是个杂糅了非洲、美洲和印度三地特色元素胡编出来的故事),但后来他发现,那些主人公无一不是有能力、运气、还有勇气的人。 他显然不是这种人。 他想了许多,但不想对班吐露。 难道他要因为班的几句……他不知道这样的内容该怎么形容,总之,是一些认同他的话。 就因为这几句话,他就要感动地忘掉过去,觉得班包容又值得信任,像个傻瓜一样地自陈苦楚? 别开玩笑了。 “我已经不记得以前说话的方式了。”班说。 “……所以,你到底是怎么成为了维尔德的妻子?”哈德森突然问。 “我躲避追捕的过程中,他救了我。” “仅仅这样?” 哈德森本想说班是不是出卖了色相,所以老头才为了他干下这种出格的事情。但最终还是吞回了肚子。 “呼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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