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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94 (第2/4页)
她纤细如葱管般的手指握住那支派克钢笔,下笔顺滑流畅。钢笔的重量适中,手感极好,恰好能写出很好的字。姜穗穗对钢笔并没有什么研究,但也看得出来,这是一支好笔,也是宋时清极其珍贵的东西。 说实话,她此时能拿着宋时清这样珍贵的笔写字,心里也挺开心的。 她写字的时候,宋时清便在一旁看着,原本已经做好了姜穗穗的字不会太好看的准备,没从到她的字迹娟秀工整,虽说尚有进步的空间,但一看就出自平时喜欢练字的人的手臂。 宋时清微微有些诧异。 乡下人读过的书都不多,极大部分人会写自己的名字就算不错了。哪怕宋时清知道姜穗穗读到了初二,可一直以为她的字恐怕写的并不怎么样。因为就连公社的会计写的字都跟狗爬一样。 姜穗穗的字带给了宋时清不小的惊讶,他夸奖了她:“你的字写的挺好看的。” 姜穗穗听罢,正在写字的动作顿了顿,下巴微抬,红唇微微噘起,颇有些骄傲地说道:“那当然了。怎么?难道在你的心中一直以为我的字会很难看吗?哼,你不要太小看人好不好。” 她的目光落在宋时清的身上,因为被小看了,而有些不高兴。 继而一本正经地说道:“不是有句话说,字如其人吗?我的字要是写的难看了,怎么配得上我的脸啊?” 说罢,她用左手抚了一下自己娇嫩的脸蛋,一脸的欣慰。用了这么久的美白霜,她终于将自己的皮肤都养回来了,如今说是肤如凝脂,吹弹可破也不为过。 宋时清看着她一脸陶醉的模样,又无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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