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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78 (第1/4页)
最喜欢的就是,在你不知道的时候,我已经家缠万贯了。 早在起房子的时候,孤笙歌早就已经想到了会需要到很多房间。 所以在西院那边的建筑类似于现代的小公寓宿舍,是赵岂他们住的地方。两边分开为男女院子,范围不大,但是整体还是不错的。 他们住在正东院,南院和北院自然是有安排。 当看到确实是农家院子,大家没有什么心思,毕竟主子都已经提前说了。 不过看到是如此好的家之后又是一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,方圆几里有谁的家是这样气派的,他们家主子好,他们做下人的腰背也能挺直。 被买卖的人就是这样,主人家好他们才会高兴,因为签的是死契,除非主人家会给赎回去,不然一辈子死了也是主人家的鬼。 这样的情况下主人家越来越好,他们做下人的才会过得更加好。 这也是为什么能买得起人,一般都是买死契,因为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是最放心的。 而且本朝对被卖了死契的人管理可是很严格,苛刻的,类似于奴隶的存在,翻不起风浪。 让他们去选好自己的房子后,召集到前院,看着男女两排人,孤笙歌来回走了几步后淡然道:“你们的名字我不知道,既然来到这里,那我就重新取过,如果有不愿意的可以提出来。” 说这话绝非没有什么霸道的意思,就是单纯的看不过去他们的名字,什么小花,毛蛋,这都是什么名字。 其他人也都是摇头表示没有什么意义,改名字那是主人家的权利,他们流离失所的,本姓是什么早就忘记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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