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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16 (第2/5页)
若敌军强大,也能料敌若神,出奇无穷,以少胜多,大败敌军。 尤其他天性嗜杀,一生陷城七百,斩首千万,胆敢与其对阵者,被其俘虏之后,无论首领仆从尽皆斩杀干净,向无活口。 遥想当年,公孙起麾下只有三万铁骑,此后三十余年间,天下诸侯竟然无一人敢与其在疆场之上争锋,敌国直到遣刺客将其击杀于路上,才得以灭其国。 他的兵法准则就是:借势用力,兵贵神速,击敌要害,先发制人。 这样简约粗略的用兵法则实在不具备普遍的指导意义,后世兵家就算是想效仿,也只有兵力远胜对手的时候才敢放手而为。 而像公孙起昔年每每以一击十仍然能围歼敌军的诸多战例,史学家只能说神乎其人! 少年将奥黛丽抱到怀里,如同对小女孩讲故事一般,娓娓道来公孙起一生,然后说道:“你知道公孙起为何只攻不守吗?他的国家跟周边诸国相比太小太弱了,他如果不表现得强势一些、凶残一些,就会被人看作软弱可欺的肥羊。他就算是千年一出的绝世名将,如果周边诸国若是齐心合力,铁壁合围,他就算有通天手段,也无法应对数十倍于他的敌军。 “因此,公孙起干脆反其道而行,任何国家的军队只要敢靠近他的国家,他就毫不客气主动出击,将威胁消灭在萌芽状态,他所倚仗的也只有他的征伐才能,让周边的大国都吃到苦头,不愿意惹到这个如同死神般恐怖的家伙,他的国家也就获得了令强国尊重的地位,他国内的百姓才能过上好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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