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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学评论》(八十) (第11/11页)
之于民,很正确,没有害咎,更有利于未来的发展。而对于祭祀,何不用两种简单的器具装用食物来代替。 是啊!所做的事情应尽快去办,没有过失,目的是酌情减少损失,更有利于未来。不可征战;不但不减损,而且增长财富。三人做事,则会损害一人的利益;而一人做事,则能得到朋友的支持。减少疾苦,让喜庆之事尽快出现,没有过失。有的人增加而拥有了财富,只要不苛刻,不行邪恶,则是大吉的事情。不减损而增加财富,没有过失,前途光明,长久的发展都是有利的,更会得到臣民的拥护。 第四十二篇《益》原文与今译 (原文) “()益,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 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永贞吉。 王用享于帝,吉。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中行,告公从,利用为依迁国。有孚,惠心勿问,元吉。有孚,惠我德。莫益之,或击之;立心勿恒,凶。” (译文) 四十二、增益,有利于社会向前发展,并顺利地实现大业。 利用好增益,将有大作为,是大吉祥的事情,而没有过失。若有了财富上的大积累,不苛刻,不邪恶,永守正道,才是好前景;即使君王用以祭祀天帝,没有什么不可以的。收益是用在不好的灾荒之年,没有过失。爱护百姓且居中行事,应告知诸公,并用圭举行隆重的仪式,(把爱民之心昭示于天下)。居中行事,告知诸公跟随,并借助增加收益的条件为依托做迁徙国都的大事。有了爱,惠爱之心不用询问,是非常正确的行为。有了爱,才能回报于施爱者的恩德。若没有增益,反而相互损害;而又立爱心不能长久,就危险了。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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