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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学评论》(四十三) (第4/8页)
虞翻曰:体艮为手,故“击”。谓五巳变,上动成坎,称寇。而逆乘阳,故“不利为寇”矣。御,止也。此寇谓二。坎为寇,巽为高,艮为山,登山备下,顺有师象,故“利御寇”也。 我们通过以上虞翻对《周易·蒙》文辞的解释,确实虞翻易学将汉象数易学引向了更加复杂的解《易》之路。 如虞翻对《蒙》里的“九二:包蒙,吉。纳妇,吉。子克家”的注释是: “坤为包。应五据初,初与三四同体,包养四阴,故"包蒙,吉"。震刚为夫,伏巽为妇,二以刚接柔,故"纳妇,吉"。二称家。震,长子,主器者。纳妇成初。故有“子克家”也。” 若没有汉象数易学知识的人,根本无法知道那些说法的来历,可人们又有谁去学习汉象数易学呢?大众有那么个必要吗?即使非《周易》学上的专家,而其它专家教授也恐怕看不懂象数易学是个啥。 正如虞翻对“包蒙吉”这三字解释是:“坤为包。应五据初,初与三四同体,包养四阴,故“包蒙,吉”。有几人能理解“坤为包。应五据初,初与三四同体,包养四阴”的说法出处,这说法正是从《蒙》卦符号里看出的互体卦象和卦画爻划阴阳位体上的说法,而引申到“故"包蒙吉"”上。即使从象数上说了那一番话,可落脚点上的“包蒙吉"到底是何意呢?虞翻等于还是什么也没说。实际那些说法与“包蒙吉”能沾边吗?一点也沾不上边,那只能叫胡说八道。 又如那段注释里的第二段含义:“震刚为夫,伏巽为妇,二以刚接柔,故“纳妇,吉”。”已然是通过《蒙》里的那个六联体卦符号看出和隐藏(即"伏")着的八卦符号。从那个符号里还能看出一个互卦《震》卦(八卦之一),又能从《震》卦的旁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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