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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丫头你敢耍我,看我不把你插成蜂窝煤 (第21/31页)
能做个饿死鬼吧,可否允许我在临行前携姑娘共进这最后一餐?二、付完饭费,我兜里估计还能剩个60多块钱,我死后请你帮我将这笔遗产捐到玉树灾区,为那里的孩子建一所希望小学。」「第一个遗愿可以满足,第二个你就拉倒吧,60块钱可以买把凑活够用的手术刀,把你分解了拿去卖器官,赚的钱差不多够建个小学了。而且那还得是求着人家别嫌弃你这些废物零件不好使。」「……」这姑娘虽然看上去瘦得跟一只小鹿似的,没想到吃起东西来可真不含糊,6个包子、2个粽子、1碗豆浆,吃完一抹嘴,「好啦,去吧,赶紧去埋单,等会我还要埋你」说完大摇大摆的就走出了早餐店。 「姑娘,你看要不要再去跟陪审团商议一下,判个缓期200年执行啊?」「没门儿,古人云: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?」「哪个脑残云的呀?我不下地狱,谁爱下谁下。」说着我作欲逃窜状。结果衣服被她结结实实的拉住了。 「啧啧啧,果然是个惯犯,估计刚刚作完案吧?总算被我逮到了,你看你看,连个背心你都偷」她揪着我刚买的这件运动T恤,由于刚买,我忘了撕掉上面的标签……「废话少说,赶紧跟我去法场!」说着她就把我拽到马路中间招手去拦出租车。 我心里狂喜,看来今天果然艳福不浅,这个美女这么积极地把我往外带,接下来的目的地估计不是酒店,就是她家。看来要成事啊,我大咽一口口水,赶紧作痛苦状「极不情愿」地被她「掳」进了一辆出租车里。 「师傅,东大名路,远洋宾馆!」美女向司机师傅大声的喊出了「法场」所在地。 我心里一沉:栽了!真的是法场…… 三活在裆下(续) 有的人活着,他已经死了;有的人死了,他还活着。 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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