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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林赛多尔律师的策略 (第4/6页)
让你署名?据我所知,一部电影最多可以署三个编剧名字,而剧本上只有一个。”律师小姐问道。 “导演说他们和编剧签了署名独占协议。” “这不正常,我得查查相关案例”。律师小姐起身去了图书室,查询起历年相关的案例。 过了一段时间,林赛·多尔律师又拿着拍纸本又回到了会客室,“我找到了”。 一头金发干练地扎在脑后,律师小姐的一双蓝眼睛闪着兴奋的光芒:“电影的编剧创作属于委托创作,是制片人有了故事以后,委托编剧写成剧本。” “那样的话,这个剧本的产权属于制作人。他有决定权,完全可以把做了三分之一以上剧本修改的你,也放在署名栏里。问题出在他签那个独占协议,他没有理由这么签。” “你的意思,是制片人又在骗我?” “不,我的意思是,这个独占协议非常不合理,制片人他一定是得到了什么,才肯付出这个独占权。” “我有点糊涂了,多尔小姐” “这样”,林赛·多尔用铅笔在拍纸本上写下两行字,转过来给罗纳德看。 “故事:”(Storyby) “剧本:”(Screenplayby) “这两种署名方式,在好莱坞是两个概念,你知道吧?” “是的,故事是指想出一个核心故事概念的人,剧本是具体撰写剧本的那个人。” 林赛又写了一行 “写作:”(Writtenby)=故事 剧本 “如果署名‘写作’,那是最高等级的署名,等于故事和剧本都出于一个人之手。只有这种情况下,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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