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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林赛多尔律师的策略 (第5/6页)
剧才只署名一人。” 罗纳德点点头表示理解。 “但是这明明这是一部制片人想出故事,雇佣编剧完成的剧本,编剧只是完成了一份雇佣创作工作,按道理这份剧本的署名应该是这样: 林赛·多尔在拍纸本上又写了两行: 故事:大卫·达席尔瓦 剧本:克里斯托弗·戈尔 可为什么剧本上只有这个编剧的署名? ” “原创剧本:克里斯托弗·戈尔” 林赛·多尔律师,指着剧本封面上的那行字,双眼炯炯有神地看着罗纳德。 “这?也许是制片人不在乎署名?” “不可能,制片人是不可能主动放弃任何一个给他带来收入和名气的机会的,除非他有更大的利益。” “你再看这里。”女律师又指着剧本封面。 罗纳德微微前倾,读了出来:“原创剧本?” “对,原创剧本这种提法,不是剧本标注的惯例,而是奥斯卡奖的提名名称。也许制片人是用独占奥斯卡奖提名的机会,换取了编剧的什么好处。” “比如: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剧本转让费?”女律师把铅笔往桌上一丢,得出了结论。 “你的推理很有道理,多尔小姐,你说服我了。但我还有一个疑问,难道他们就这么有自信,这部电影会得到奥斯卡奖提名吗?” “这就超出了我的咨询范围。我只是一个律师,只能为你分析合约上的法律问题,不懂好莱坞和奥斯卡艺术品味。” 林赛·多尔摆摆手。 “这也许就是你的突破口,李先生。如果我猜测的这个原因是真的,那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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