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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学评论》(五十二) (第8/8页)
刚柔分,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”,九五分而下,初六分而上,故曰“刚柔分”。“合而章”,合而成文也。 “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利用狱也。” 象曰:雷电,噬嗑,先王以明罚法。 六自初而进之于五,故曰“上行”。 初九,屦校灭趾,无咎。象曰:“屦校灭趾”,不行也。 戒之在初,小惩可止,故无咎。 六二,噬肤灭鼻,无咎。象曰:“噬肤灭鼻”,乘刚也。 六三居有过之地而己噬之,乘刚而动,为力不劳,动未过中,故无咎。 六三,噬腊rou遇毒,小吝无咎。 象曰:“遇毒”,位不当也。 所间在四,四为刚阳,故曰“腊rou”;非礼伤义,故曰“遇毒”。能以为毒而舍之,虽近不相得,小有吝而无咎也。 九四,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艰贞,吉。 象曰:“利艰贞吉”,未光也。 五为阴柔,故喻乾胏;能守正得刚直之义,故艰贞吉,其德光大则其正非艰也。 六五,噬乾rou,得黄金,贞厉无咎。 象曰:“贞厉无咎”,得当也。 上九,何校灭耳,凶。 象曰:“何校灭耳”,聪不明也。 九四、上九,难于屈服,故曰“乾rou”。得居中持坚之义,正而危则得无咎也。 从以上所释《周易》卦爻内容来看,虽用阴阳、卦象(天地之交)、爻位阴阳之说,言说他认为的《易》理,但用的不多。体现是吸取王弼的易学,又承孔颖达以经解经为宗旨。 退出转码页面,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。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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