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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下第一哲学》(二十五) (第6/7页)
无妄”者,“震”也;所以为“震”者,初九也。“无妄”之权在初九,故“往”,“得志”也。 六二:不耕获,不菑畬,则利有攸往。 《象》曰:“不耕获”,未富也。 六三:无妄之灾:或系之牛;行人之得,邑人之灾。 《象》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灾也。 九四:可贞,无咎。 《象》曰:“可贞无咎”,固有之也。 九五:无妄之疾,勿药有喜。 《象》曰:“无妄”之“药”,不可试也。 善为天下者不求其必然,求其必然乃至于尽丧。无妄者驱人而内之正也,君子之于“正”,亦全其大而已矣。全其大,有道不必乎其小,而其大斯全矣。古之为过正之行者,皆内不足而外慕者也。夫内足者,恃内而略外,不足者反之。一阴一之居一阴一,安其分者也,六二是也。而其居一阳一也,不安其分而外慕者也,六三是也。一阳一之居一阳一,致其用者也,九五是也。而其居一陰一也,内足而藏其用者也,九四是也。六二安其分,是故不敢为过正之行,曰“不耕获、不菑畬,则利有攸往”,夫必其所耕而后获,必其所菑而后畬,则是拣发而栉,数米而炊,择地而蹈之充其一cao一者,蚓而后可将有所往,动则踬矣。故曰于义可获,不必其所耕也;于道可畬,不必其所菑也。不害其为正而可以通天下之情,故“利有攸往”。所恶于不耕而获者,恶富之为害也。如取之不失其正,虽欲富可得乎?故曰“不耕获,未富也”。六三不安其分,而外慕其名,自知其不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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