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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学评论》(七十九) (第4/12页)
恒,无咎。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需于泥,致寇至。需于血,出自xue。需于酒食,贞吉。入于xue,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,终吉。 (译文) 五、机遇对有爱心的人,带来光明,通达,美好的前景,更利于建功立业。 在城外等待时机,要持之以恒,没有害处。在沙场上等待时机,小有错误,但结果不错。在泥泞里等待时机,会招致强盗的到来。在血光境地里等待,等于坐以待毙,应走出险境之地。在上层的社交酒宴上寻找机遇,前景自然光明。陷入险境,没有邀请的客人突然来访,恭敬地接待他们,最终是吉利的。” 第六篇《讼》原文与今译 (原文) ()讼、有孚,窒惕,中吉,终凶,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 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不克讼,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食旧德,贞厉,终吉。或从王事,无成。不克讼,复即命渝,安贞,吉。讼,元吉。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” (译文) 六、诉讼,应建立在爱民的原则上,并警惕堵塞争讼渠道,保持中正审讼的原则,则是正确的,否则就会造成冤假错案。这是彰显大人的贤德,而不是开疆拓土的事情。 虽不能把所争讼的是非坚持到底,小有错误;但息讼其结果也是好事情。争讼虽没有结果,但归附了其它城邑里逃亡来的三百户人口,没有过错。依靠祖业生活,将面临艰难,其结果虽然不错;但还要依靠从前的那种生产方式生活,显然不能实现了。虽然争讼没有结果,但应按过去的那样不可违背法令;安守正道,自然会有好的前景。依法行事,才是根本。而今,即使早上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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